6月3日,《廣東省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fā)展條例》正式公布,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明確,省、沿海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海洋經濟、交通運輸、自然資源、通信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guī)定開展涉??罩薪煌?、低空物流、全空間無人體系試點,加強低空飛行器在水上救援、搜尋搜救、醫(yī)療轉運、海洋巡檢等領域的示范應用,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在海島、濱海發(fā)展低空經濟新興消費項目。(廣東人大網)
6月3日,《廣東省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fā)展條例》正式公布,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明確,省、沿海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海洋經濟、交通運輸、自然資源、通信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guī)定開展涉??罩薪煌?、低空物流、全空間無人體系試點,加強低空飛行器在水上救援、搜尋搜救、醫(yī)療轉運、海洋巡檢等領域的示范應用,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在海島、濱海發(fā)展低空經濟新興消費項目。(廣東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