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制定國家戰(zhàn)略,強化部門協同合作等措施,發(fā)達國家已經形成智能汽車先發(fā)優(yōu)勢。5月29日,清華大學教授李克強在第六屆國際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年會上作出提醒。
李克強教授以美國發(fā)布的《自動駕駛汽車3.0:為未來交通做準備》的自愿性指南為例,指出美國政府正在搭建自動駕駛車輛開發(fā)階段安全風險管理的概念框架,交通部門積極參與整個過程并加強與各方合作。同時政府正在修改特定安全標準,解決自動駕駛中例外場景。指南還允許自動駕駛車輛采用創(chuàng)新性設計,例如方向盤、踏板、后視鏡等可以不再強制安裝。
李克強教授分析,基于智能網聯汽車的“出行/配送服務”市場將成為乘用車競爭布局的焦點,出行服務、物流等領域形成落地潮,包括特斯拉、谷歌旗下Waymo、博世等多家公司正在嘗試場商業(yè)化運營。
基于高等級自動駕駛的礦山、港口、園區(qū)物流及清掃等封閉場景應用,則成為商用車競爭布局的焦點。
李克強教授表示,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標準體系尚不健全,現有的團標、行標無法滿足智能網聯汽車快速發(fā)展的需求。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未涉及自動駕駛方面內容,而《測繪法》、《標準化法》則存在不適應自動駕駛技術產業(yè)化的規(guī)定,自動駕駛車輛高速公路測試等受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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