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網訊,日前,一樁“頂級會員”訴大眾點評網侵權案二審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jù)法院介紹,畢某是大眾點評平臺的“頂級會員”。2019年9月25日至10月9日,上訴人畢某日均點贊2萬次,最高記錄為單日2.4萬個贊;同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日均點贊2--3萬次,最高記錄為單日3.7萬個贊,存在點贊數(shù)異常過高或單個點贊用時過短的情形。
因此,大眾點評平臺認定畢某賬戶點贊數(shù)據(jù)異常,于2019年11月12日對畢某進行預處罰,以“通過買粉或第三方軟件等方式干預或制造虛假的粉絲量、瀏覽量、點贊量等”為由扣除畢某誠信分9分,同時給予畢某申訴權利。后畢某申訴失敗,大眾點評平臺對畢某采取三級處罰,處罰措施包括:禁發(fā)點評等內容90天、扣除現(xiàn)有貢獻值50%、撤銷VIP、論壇公示等。
對此,畢某認為,該處罰無任何事實依據(jù),大眾點評平臺也未能提供判斷標準,論壇公示對其處罰,侵犯了其財產權和名譽權;貢獻值屬于虛擬財產,大眾點評平臺扣除其貢獻值并且限制期間不能再獲得貢獻值,侵害其財產權。因此,畢某訴至法院,要求大眾點評平臺撤銷處罰、賠禮道歉、支付賠償金2.5萬元等。
而大眾點評平臺則認為,其是基于平臺規(guī)則及畢某賬號出現(xiàn)違規(guī)行為(長期存在點贊數(shù)據(jù)極度異常)而做出管理措施,具有事實依據(jù),符合平臺規(guī)則。且平臺已公示用戶誠信公約,涉案違規(guī)行為及處罰措施均在上述公約中予以明確規(guī)定。所以其對畢某進行處罰并不構成侵權。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本案中,畢某的系爭點贊行為不符合一般點贊行為的行為特點,也無法實現(xiàn)真實的點贊功能,所以該行為確屬會擾亂平臺正常秩序的行為。因此,大眾點評平臺依據(jù)約定對畢某的上述行為采取處罰,并不屬于侵權行為,畢某據(jù)此主張大眾點評平臺承擔相應侵權責任,缺乏事實依據(jù)。一審法院遂駁回了畢某的所有訴訟請求。
畢某不服,上訴至上海一中院。經本案二審開庭,未當庭作出判決,基于雙方都表達了調解意愿,合議庭表示會于庭后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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