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企查查APP顯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于5月8日新增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jù),在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存在虛報個人所得稅身份信息冒用行為,虛列成本383341.88元。
企查查顯示,本次處罰決定文書號為京海稅罰﹝2021﹞101號,罰款3萬元,處罰單位為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海淀區(qū)稅務局。
處罰事由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jù),虛列成本383341.88元。
據(jù)企查查APP顯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于5月8日新增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jù),在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存在虛報個人所得稅身份信息冒用行為,虛列成本383341.88元。
企查查顯示,本次處罰決定文書號為京海稅罰﹝2021﹞101號,罰款3萬元,處罰單位為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海淀區(qū)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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