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2020年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專項報告。專項報告全面介紹了青海省國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野生動植物等,第一次亮出了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明白賬。
據了解,2018年青海省委印發(fā)《關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實施意見》,首次將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納入國有資產報告的范疇。針對各類自然資源數據分散、統計口徑和調查時點不一致等問題,青海省自然資源廳提前謀劃,開展了理論研究、建立了協調機制,率先構建了“資源+資產”“管理報告+統計報表”的制度,實現了報告的全口徑、全覆蓋。
在此基礎上,青海省自然資源廳開始進行全面的“摸家底”。通過不斷加強完善自然資源統一調查體系,優(yōu)化統計標準,以第三次國有調查為契機,摸清了各類自然資源資產家底。青海省自然資源豐富、類型齊全,截至2020年底,全省國有土地6841.40萬公頃,國有耕地11.72萬公頃,國有園地5.37萬公頃,國有林地428.62萬公頃,國有草地3918.46萬公頃,國有濕地509.75萬公頃;全省共發(fā)現礦產種類137種,已查明有資源儲量的礦產111種。水資源總量1011.91億立方米。全省整合優(yōu)化后共有自然保護地79個(國家公園2個、自然保護區(qū)26個、自然公園51個),總面積達26.61萬平方公里。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有142種,其中:一級保護類37種、二級保護類105種。2020年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價款152.36億元,礦業(yè)權出讓成交總收益24.14億元,收繳水資源費3.29億元。
用數據說話,讓資源亮相。近年來,青海省自然資源廳緊扣“兩個統一行使”職責,從八個方面全面加強自然資源管理工作。一是以生態(tài)文明體制改革為指引,健全管理制度體系。按照“一優(yōu)兩高”戰(zhàn)略的總體布局,積極構建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體系。統籌推進“多規(guī)合一”,研究探索建立“四級三類”的國土空間規(guī)劃體系,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初步建立了土地二級市場體系,初步形成了自然資源管理的“四梁八柱”。二是以摸清家底為目標,高質量完成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建立了省、市(州)、縣三級國土利用調查數據庫,查清了全省國土利用現狀情況,為實現自然資源精細化管理提供了依據。三是以明晰產權為導向,積極推進統一確權登記。構建了科學合理的確權登記工作框架,形成了統一、明確、有效的工作體系。四是以維護所有者權益為主線,逐步完善有償使用制度。全面推進礦業(yè)權競爭性出讓,部署開展國有草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落實取水許可制度。在三江源國家公園開展環(huán)境教育和生態(tài)體驗特許經營活動,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導、管經分離、多方參與”的特許經營機制。五是以保護“中華水塔”為使命,生態(tài)保護修復成效明顯提升。持續(xù)推進三江源、祁連山生態(tài)保護與綜合治理、退牧還草等重大生態(tài)修復工程,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wèi)戰(zhàn)取得關鍵性勝利。六是以資源安全為底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積極構建耕地數量、質量、生態(tài)“三位一體”保護格局。深入推進地質找礦,深層鹵水、石墨、鈹、鎢、滑石、地下熱水等勘查取得重大突破,為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yè)基地和清潔能源示范省提供資源保障。七是以國土空間規(guī)劃為核心,用途管制制度初步建立。全面推進省、市(州)、縣級國土空間規(guī)劃編制工作,穩(wěn)妥有序開展三條控制線劃定工作。八是以節(jié)約集約為基礎,監(jiān)管效能逐步提升。嚴格落實“增存掛鉤”機制,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全省5925名河湖長職無虛位、責不缺席。
謀篇布局,開拓創(chuàng)新。下一步,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將構建統一高效的自然資源調查監(jiān)測體系,進一步推進自然資源重點領域改革,加快推進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強化國土空間規(guī)劃和用途管控,積極開展生態(tài)系統整體保護和一體化修復,加強自然資源法治和執(zhí)法監(jiān)管能力建設,實施最嚴格的自然資源保護制度,進一步完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更好地服務于高質量發(fā)展,更加深入地踐行生態(tài)文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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