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中國6月9日晚間在港交所公告,公司獲知會,于2022年6月2日,公司控股股東華晨及其若干相關企業(yè)已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計劃初稿,并提請召開有關表決重整計劃之債權人會議。公司獲進一步知會,于2022年6月8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指示于2022年6月30日召開華晨債權人會議。作為華晨債權人,本集團若干成員公司已向華晨之管理人作出有關其各自的債權人權利之所需申報。公司股份由2021年3月31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于聯交所買賣,以待履行復牌指引,并將繼續(xù)暫停,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公司獲進一步知會,于2022年6月8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指示于2022年6月30日召開華晨債權人會議。
華晨中國6月9日晚間在港交所公告,公司獲知會,于2022年6月2日,公司控股股東華晨及其若干相關企業(yè)已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計劃初稿,并提請召開有關表決重整計劃之債權人會議。公司獲進一步知會,于2022年6月8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指示于2022年6月30日召開華晨債權人會議。作為華晨債權人,本集團若干成員公司已向華晨之管理人作出有關其各自的債權人權利之所需申報。公司股份由2021年3月31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于聯交所買賣,以待履行復牌指引,并將繼續(xù)暫停,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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