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國家知識產(chǎn)權(quán)局發(fā)布了《關(guān)于核準“神舟十二號載人飛行任務(wù)”等13件特殊標志登記的公告》。公告稱,依據(jù)《特殊標志管理條例》,對中國載人航天工程辦公室提交的13件特殊標志登記申請予以核準。
本次核準的特殊標志,包括“神舟十二號載人飛行任務(wù)”“神舟十三號載人飛行任務(wù)”“神舟十四號載人飛行任務(wù)”“神舟十五號載人飛行任務(wù)”“天舟二號飛行任務(wù)”“天舟三號飛行任務(wù)”“天舟四號飛行任務(wù)”“天舟五號飛行任務(wù)”“天和核心艙飛行任務(wù)”“問天實驗艙飛行任務(wù)”“夢天實驗艙飛行任務(wù)”“長征五號B運載火箭首次飛行任務(wù)”“中國空間站”等13件,核準使用的商品和服務(wù)項目均為《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wù)國際分類》第1類至第45類,有效期限均為2022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
根據(jù)《特殊標志管理條例》規(guī)定,特殊標志是指經(jīng)國務(wù)院批準舉辦的全國性和國際性的文化、體育、科學(xué)研究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所使用的,由文字、圖形組成的名稱及縮寫、會徽、吉祥物等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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